距離與距離 1 身體記憶30分鐘
計畫
1.閉眼在兩牆之間行走
2.由A牆至B牆記錄接觸時間
3.預在A牆同一點及B牆同一點寫下來回時間
4.過程為自體時間30分鐘
行走條件
1.未曾去過此空間實際測量空間
2.未曾行走前觀看時間
3.不可在牆與牆之間先行測量身體步伐步數
4.不可因任何外力而停止行走
5.須誠實面對自體30分鐘的約定,而不誇張
結果
1.過程為自體時間30分鐘,實際為中原時間35分由5:54至6:29止
2.未曾在同一點記錄線性的時間點
3.在自體認為的A牆或B牆停下來,所寫下的記錄,包含了牆•柱子•鐵條•玻璃•木板•空氣
4.在自體不認為的A牆或B牆處,接觸碰撞,停下來所寫下的記錄,包含了牆•柱子•鐵條•空氣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